普通专业录取
1.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,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,普通类专业为高职(专科)批。
2.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的原则。
(相关资料图)
3.录取专业时,按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方式进行专业志愿录取,不设专业级差。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,进入第二志愿,依此类推;若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,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(单科顺序:理科为理科综合、数学、语文、外语;文科为文科综合、语文、数学、外语)。录取工作坚持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,对于所报专业名额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4.新生报到入学后,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。经复查不合格者,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凡发现弄虚作假者,即取消其入学资格,并报生源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办公室。
公安专业录取
1.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,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,公安专业为提前批(专科)。
2.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的原则。
3.政治考察、面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;未参加政治考察、面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的不予录取。
4.对面试、体检、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,在提前批次(专科)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,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(单科顺序:理科为理科综合、数学、语文、外语;文科为文科综合、语文、数学、外语)。录取工作坚持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,对于所报专业名额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5.新生报到入学后,学校在2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。经复查不合格者,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凡发现弄虚作假者,即取消其入学资格,并报生源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办公室。